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