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