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