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 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