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 责之,则 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 上下之义明,则天 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 君矣。是故主独 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 穷乐之极矣,贤 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