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 道莫由,终不 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 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