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 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 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 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 乃杀侍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 ,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 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 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 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 ,偃之原也。 ”重耳曰 :“事不 成,我食舅 氏之肉。”咎犯曰 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