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 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 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