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 :“法者, 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 法已论,而使毋罪 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 帑,朕甚 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 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 之。相坐坐 收,所以累其心,使 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 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 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 法罪之,是反 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 其孰计之。 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 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 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