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 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