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 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 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 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 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 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 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 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 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 廷尉治。 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 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 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 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 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 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 汉使来, 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 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 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 南王安拥 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 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 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 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 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 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 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 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 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 甚耻之。” 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 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