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