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 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 ,误中太子。太 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 诣京师,被即原 奋击匈奴。太子 迁数恶被於 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 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 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 ,王、王 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 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 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 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 尉治。踪迹连 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 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 居庭中,王旁有 非是,则刺杀 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 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 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 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 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 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 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 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 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 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 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 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