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