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 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 怒而上变告 子,事连 汙条侯。书既闻 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 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 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 曰:“臣所 买器,乃葬器 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 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 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