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 巧,乃召与戏。被 一再辞让,误中太 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 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 令斥免,欲 以禁後,被遂亡 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 南。河南治,逮淮 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 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 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 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 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 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 是,则刺杀之,臣亦 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 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 公卿请,而 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 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 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 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 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 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 谋刺之如前 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 王以故不发 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 甚。诸使 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 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 以为妄言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