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