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