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 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 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 证案数百,小 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 里。会狱, 吏因责如章 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 。廷尉及中都官 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 吏所增加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