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 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 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 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 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 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 。”齐女曰: “子一国公子,穷 而来此,数士 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 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 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 重耳曰: “事不成,我食舅 氏之肉。”咎犯曰 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 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