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 司空。孝景时,魏 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 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 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 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