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 敬,而灭其所丑。彼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失穷之; 自勇其断,则毋以其敌怒之;自多其力,则毋以其难 概之。规异事与同计,誉异人与同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 也。有与同失 者,则明饰其无失也。大 忠无所拂悟, 辞言无所击排,乃後申其辩知焉。此所以亲 近不疑,知尽之难也。得 旷日弥久,而周泽既 渥,深计而不疑 ,交争而 不罪,乃明计利害以致其功,直指 是非以饰其身,以 此相持,此说之 成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