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