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 略取陆梁地,为 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 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 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 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 西方。三十 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