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 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子母曰:“曾参杀人。曾子之母曰 :吾子不杀人。织 自若。有顷焉,人又曰:曾 参杀人。其母 尚织自若也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曾参杀 人。其母惧,投杼 逾墙而走。夫以 曾参之贤,与母之信也,而三人疑之,则慈母不能信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