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