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 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 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 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 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 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 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 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 邑,取库兵,释 死罪,缚辱郡太守 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 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 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 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 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 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 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 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 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 於是作“ 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 捕弗满品者,二千 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 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 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 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 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