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