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