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