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 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 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