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 姬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 子,立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欲诛招 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 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