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 :高祖时诸侯皆 赋,得自除 内史以下,汉独为 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 自除御史、廷 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 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 “丞相”曰“相 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