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 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子母曰:“曾参杀人。 曾子之母曰:吾子不杀人。织 自若。有顷焉,人又曰:曾参杀人。其母尚织自若也。顷 之,一人又告 之曰:曾参杀人。其母惧,投 杼逾墙而走。夫以曾参 之贤,与母之信也,而 三人疑之, 则慈母不能信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