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