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