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 相任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 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 趋,年三十当疾步 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 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 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 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 也。臣意论之,以 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 年少所能 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 ,当调饮食, 择晏日,车步广志, 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 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