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