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 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 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 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不决 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 诸死忌,以五 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