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