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 尚方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者。 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 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 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 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 。廷尉责 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 所买器,乃葬器也, 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 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 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 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 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