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 汧渭之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 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 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 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 败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 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 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 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 年,文公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