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 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 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 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 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