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 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 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 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 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 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 末作贳贷卖买 ,居邑稽诸物,及商 以取利者,虽无市 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 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 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 丈以上一算。匿 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 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 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 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 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