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 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