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八年,初,宣公爱夫人 夷姜,夷姜生子伋,以为太子,而令右公 子傅之。右公 子为太子取齐女,未入室, 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,说而自取之 ,更为太子取他女。宣公 得齐女,生子寿、 子朔,令左公子傅之。太子伋母死,宣公 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。 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也,心恶太子,欲废之 。及闻其恶,大 怒,乃使太子伋於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, 与太子白旄,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 杀之。且行, 子朔之兄寿,太子异母弟也, 知朔之恶太子而君欲 杀之,乃谓太子曰: “界盗见太 子白旄,即杀太子, 太子可毋行。 ”太子曰: “逆父命求生,不 可。”遂行。寿见太子 不止,扑盗其沧旄而 先驰至界。界盗 见其验,即 杀之。寿已死,而太子伋又至,谓盗曰:“所当杀乃我也。”盗并杀太 子伋,以报宣公。宣公乃以子朔为太子。十九年, 宣公卒,太子 朔立,是为惠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