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 说之所敬, 而灭其所丑 。彼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失穷之; 自勇其断, 则毋以其敌怒之 ;自多其力,则毋以其难 概之。规异事与同计,誉异人与同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。有与同失者 ,则明饰其无失也。大忠无所拂悟,辞言无所 击排,乃後申其辩知 焉。此所以亲近不疑,知尽之难也 。得旷日弥久,而周 泽既渥,深计而不疑, 交争而不罪,乃明计利害以致其功,直指是非以饰其身,以此相持 ,此说之成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