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 之,“以权利合者,权利 尽而交疏”,甫瑕 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 郑子内厉公,厉公终背而杀 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 节如荀息,身死而 不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