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 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 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 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 十二月晦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