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... 更多 >>